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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问题 需委托律师出庭 被告方

婚姻家庭
2024-02-04 21:31:01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关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您好,看到您的咨询,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案件细节和我说一下可以吗?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出庭。
  • 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呢,什么时候开庭呢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没有什么限制规定。
  • 您好,具体案情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庭
  • 您好,具体探视权问题可以详细说明
  • 通常小孩抚养权纠纷可以规范维权;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你好 具体情况咱们沟通一下、
  • 你好这边具体情况描述一下
  • 你好,需要怎么帮助你呢
  • 你好,可以安排律师出庭
  • 探视权案件开庭时,原告应当提出对方不让自己探视的证据,并与对方进行辩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起诉探视权,需要当事人准备起诉状与各类证据;其中,起诉状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陈述内容,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然后递交诉状与法院直接立案;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探视权开庭自己是可以依法辩解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2、法庭辩论应当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顺序进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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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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