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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有限公司,我占24.5%的股份,公司还没有正常用作,公司其他两个股东就提出要我转让股份,他们要收购.

互联网纠纷
2006-03-20 13:02: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回答了。除非具备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但是你目前的情况并不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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