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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孩子抚养权问题

婚姻家庭
2024-02-03 13:13: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是想要变更抚养权吗
  • 建议协商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无力继续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孩子抚养权可以这样进行变更:
    1、协议变更,双方可以先协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2、诉讼变更,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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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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