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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子,开发商破产,装修量问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2-03 11:36: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开发商装修质量有问题,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其维修。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也不愿意维修,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房屋开发商破产后的处理方法是:
    1、房屋已经交付,未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此时破产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优先保护已全额支付的业主利益;
    2、如果开发商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3、由于房屋已交付,房款也已全部支付,但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无法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因此合同未履行。
    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对开发商装修质量问题的维权方式是: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装修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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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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