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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带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
2024-02-03 07:3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个人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公积金的说明书,应声明提取公积金的原因以及公积金的用途。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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