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31号开电瓶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团从北面有个妇女横穿马路,跑的很快,撞到我电瓶车上了,是怎么划分责任的?1月23号。一
-
根据你的描述,你开电瓶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团从北面有个妇女横穿马路,跑的很快,撞到你电瓶车上了。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在这起事故中,如果妇女横穿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或者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那么她就违反了交通规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你开电瓶车时没有超速、没有闯红灯、没有逆行等违法行为,那么你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当然,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证据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你和妇女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可以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并作出事故认定书。
-
发生
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很抱歉听到您遇到了交通事故。对于您描述的这种情况,责任的划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行驶状态、速度、是否违反交通规则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跑得很快而没有确认安全,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事故的责任方之一。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