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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饭店营业人,有人喝酒喝多了,把我桌子砸坏了,我报警处理,警察让他去派出所做笔录,他不上车,警察和他撕吧了,现在拉医院去了,他对象赔偿我钱了,还和我有关系吗

损害赔偿
2024-02-03 08:41: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责任认定。
  • 可以报警,也可以就赔偿部分请求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在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裁定并启动强制执行措施。
    故意损害别人财物的行为,不仅需要惩处违法行为本身,还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处理如下:
    1、遇到他人故意损害自己财物的,损害财物的损失不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遇到他人故意损害自己财物,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根据损害财物的价值,来确定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对于别人故意损害自己的财物,针对损害财物的损失,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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