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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要回转账金额和礼物

婚姻家庭
2024-04-23 11:27:1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恋爱关系解除后要求对方返还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照法律规定,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三金等,系附条件的赠与,后双方若未能缔结婚姻关系,应当返还。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返还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定,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此外,男女相处过程中,男方出于维护、增进感情而赠与女方的其他财产,金额在合理范围内的一般不能要求退还,比如:特殊节日期间男方的转账红包(520元、1314元等),日常生活的花销,如男方请女方吃饭、旅游的花费,男方送女方的衣服鞋类、装饰品、首饰等等,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财产,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您如需要法律帮助的,可以进行电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针对性建议。
  • 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
    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
    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但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
  • 在双方分手后,因为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解除赠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的转账行为。
  • 你好。要视具体的情况分析,是否符合赠与,再作出适当策略。
  • 你好,是什么原因进行转账呢?特殊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 您好,可以主张,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谢谢

  • 你好,如果是当时消费或者赠予的,那就无需返还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要回转账
  • 你好,大额转账可以主张退回
  • 您好,转账金额是多少钱呢
  • 我们专业处理这种问题
  • 您好,需要找律师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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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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