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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发生追尾对方全职,要求对面赔偿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
2024-02-06 14:33: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仅造成了财产损害,可以就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
  • 一般可以要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 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国家赔偿费用的办法:先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审查,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再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数额等内容;最后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请求人;如果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如果要的赔偿金过多,可以到法院起诉。
    所谓赔偿金,是指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基于自己的过错不当履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向对方承担的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对方实际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形式。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方面,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涵义不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受到的惩罚性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国家赔偿费用的办法:先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审查,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的,再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数额等内容;最后制作赔偿决定书,送达请求人;如果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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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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