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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偷东西送给我了犯法吗?

刑事案件
2024-02-02 15:57: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不犯法,但如果以职务之便收礼并为送礼人谋取巨额利益的,构成受贿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法律分析:对于将他人盗窃而来的物品吃掉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并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明知是盗窃的物品而吃掉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不犯法,但如果以职务之便收礼并为送礼人谋取巨额利益的,构成受贿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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