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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驾照甚至酒驾导致发生车祸请问几天后还可以举报他吗

交通事故
2024-02-02 15:13: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目睹或者经历交通事故时可以拨打110报警。然后应该做的就是,第一时间亮起危险警告灯,然后设立警示标识。之后就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注意在移动车辆之前一定要先拍照,这是避免责任方不承认的有效手段,还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
    然后再等交警来处理事故就可以了。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 可以举报。
    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过几天报警有效。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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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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