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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你好眼角膜烫伤一块,两天好的差不多了,还可以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2-02 13:43: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报工伤,医药费等可以报销
  • 可以就医疗交通误工费用等要求赔偿。
  • 您好,可以赔医药费和误工费。
  • 你好,工伤走工伤流程即可。
  • 员工发生工伤后,只要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上工伤等级的,无论是直接离职还是继续工作后再离职,都不能妨碍其工伤待遇的享有。而且有些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须离职时才支付。
  • 可以要求公司直接支付,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直接报工伤即可,如果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又拒绝支付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仍然不行的,自己先垫付,之后再工伤保险待遇中一并解决。
  • 法律分析:在工作期间烫伤的,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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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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