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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寒假工我跟她说干到25号,但是我现在不想干了,要走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02 15:01: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寒假工,并且已经跟她说干到 25 号,但是现在不想干了,那么你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离职。如果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离职,那么你可能会被视为违约,并且可能会被扣除工资。
    如果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离职,但是她不给你工资,那么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她支付你的工资。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她支付你的工资。
  • 老板让我走人不给工资的,劳动者有以下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不给开工资,可以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寒假工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告诉雇主你的决定,并解释原因。尽管这可能会让他们感到失望,但诚实和透明的沟通有助于建立信任。如果可能,你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例如找到替代的人,或者与雇主协商支付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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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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