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父亲请我叔叔来作我和弟弟分家的证人。当时我家有庄基三份,其中一份是地理位置优越的商业用地也就是店铺带个小院。当时在父亲的意愿下我要了较旧的老庄基,弟弟要了刚建不久的新庄基,而那份商业用的,父亲说弟弟现在没什么事可作先用几年,当时定为五年,我妻子说太长,我就没有管妻子的意见就定了,当时我和弟弟还有叔叔都签了字。这样家就算分完了。可是到现在,都过去十年了,弟弟还是不愿归还本该属于我的一份,而父亲呢,由于一直帮着弟弟照看生意,也不同意归还给我。还对外人说,如果我执意要要,就不要我这个儿子。弟弟由于我们提到这事,也不理我们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得到,弟弟把我们当成仇人,我还好说,可是妻子不干,三天两头和我吵。(弟弟由于那块地地理位置好,这几年挣了不少钱,而我们这几年工作不太顺利,孩子又上学,经济上真的有了困难)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父亲不同意我应分得的那份,是不是我们先前立的协议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我是不能得到我该得到的那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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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亲的财产权利,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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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孝敬父母的,父亲只所以不愿分给我主要原因是我没有儿子。如果这样分的话,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我知道在赡养老人这方面,比如老人有点病什么得,我的弟弟可是一定要和我平分拿的,少一点也不行的,但他们得到几十万的房产。就因为弟弟和弟媳妇特别会让老人开心,因为这些我就应该什么也得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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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也是当时父亲找叔叔做的见证,当时大家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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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问题还是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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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原协议具体内容来定,如有争议,根据证据情况或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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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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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