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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宫外孕流产并造成俩次手术,并切了半侧输卵管,分手后需要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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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21:37: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现在是什么情况 事情发生多长时间了
  • 这个你是代表女方的还是男方
  • 这种情况下双方尽量协商吧


  • 法律分析: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法律“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在恋爱期间流产的,男方一般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那么男方要给予的是赔偿也不是补偿,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女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主张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费用为准。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关于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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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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