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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超过十年。可以改名字吗?

刑事案件
2024-02-02 18:53: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犯罪,这是挺严重的,要判刑坐牢的。

    不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可以寄给检察院。

    至于能不能不起诉,缓刑不坐牢,能不能免予刑事处罚,主要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
    追问:被剥夺政治权利以过十年有多的可以变更吗?
  • 下午好,以前是涉及什么案件的当事人
  • 法律分析:有犯罪记录,可以改名字。一般的刑事处罚就是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等。而这里面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这里面不存在跟改名有关的任何处罚,因此依然可以改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有的,一般的刑事处罚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这里面不存在跟改名有关的任何处罚。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不可变更姓名外,有案底的人是可以改名的。
    法律依据:《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 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一.公民户口有变动或者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更正的时候,根据户主或者本人的申报,经审查属实,有变更、更正理由的,应给予变更、更正登记,必要时可以要申请人提出有关变更、更正的证件。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如果建有口卡,还应向市公安局填报“登记卡”或者口卡异动呈报单。二.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足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上述变更除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以备日后查考。
    (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四)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 一、有过刑事犯罪的可以改名吗
    1、可以改名。有过刑事犯罪,可以改名字。一般的刑事处罚就是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等。而这里面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里面不存在跟改名有关的任何处罚,因此依然可以改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刑事犯罪几年可以消除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终身不能消除。
    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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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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