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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为四川和苏州,本人在苏州工作了3年半,现在要把我调去四川,请问我可以拒绝不

劳动纠纷
2024-02-02 15:29:5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表达自己的困难和诉求。
    追问:公司只愿意给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解答:补偿的前提是你去四川工作还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
    解答:你好,工作地点的变更了导致劳动合同实质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少于用工单位愿意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争取,鉴于合同事先有约定,所以能否得到支持,还是得看具体情形。
  • 你好,可以拒绝的,这种情况公司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 您好,以合同约定为准。要么去要么辞职。
  • 您好,这种仍然是可以拒绝的,距离过远
  •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跟我说下
  •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能拒绝的
  •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因客观的需要,会对公司进行搬迁,而公司搬迁后,劳动者就需要到其他地方工作,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地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的,如果是公司搬迁造成的,用人单位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不去有补偿吗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而劳动者不愿意去,如果公司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没有赔偿,但是会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因此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则会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算的。

  • 一、公司更改《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公司无权单独更改,如果更改工作地点对员工影响不大,员工还是要听从公司安排,但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来说,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作出的相对宽泛的约定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或者员工岗位特点的,是合理和善意的,原则上认定有效,但如果是想以模糊的约定来侵犯员工权益,那么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将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 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 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签的,如果不去也可以拒绝,这个可以协商的
  • 你好 除了这个还有其他情况具体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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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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