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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家离走,我联系不上他,娘家人有联系,他们故意隐瞒我和小孩不给我联系,可以报警让警察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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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10:48: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起诉流程: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分析:老婆离家出走又联系不上,超过一定的时间可以直接报警,报入口失踪,让警察帮忙寻找。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第二条: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
  • 法律分析:老婆联系不上的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失联24小时以后,家人或者朋友就可以向公安机安报警,公安机关会列入失联人员内部网查询。如果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会通过协查的方式解决,即区域内所有公安机关联动,有相关人员消息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家属。
    而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发生离家出走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只能以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帮助家属联系和发布寻人启事,但不会专门协助家属找人,如果明确是自行离家出走,警方不会以失踪人口来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
    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 老婆联系不上的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失联24小时以后,家人或者朋友就可以向公安机安报警,公安机关会列入失联人员内部网查询。如果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会通过协查的方式解决,即区域内所有公安机关联动,有相关人员消息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家属。
    而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发生离家出走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只能以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帮助家属联系和发布寻人启事,但不会专门协助家属找人,如果明确是自行离家出走,警方不会以失踪人口来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
    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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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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