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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骨挫伤,肌肉挫伤,医院建议不负重行走,全休两周,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4-02-01 11:52: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什么原因摔倒,需要评定伤残
  • 以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准
  • 申请工伤认定有以下条件:
    1、“工作时间”,是指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点的时间。
    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
    2、“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内或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上下班途中”则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伤害和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单位设施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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