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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不要我了,就是断绝关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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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22:16: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承担抚养义务
  • 断绝亲子关系的程序如下:
    1、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而受法律保护的,血缘关系是不能由法律来脱离的,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脱离亲子关系的规定;
    2、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所以法律上没有脱离亲子关系的具体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断绝亲子关系的程序如下: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有效吗
    无效,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儿子与父亲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编调整对象中的平等主体。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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