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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过期食品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24-01-31 20:50: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10元过期食品赔偿如下:
    1、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当事人没有食用的,可以拿上购物凭据向经营者主张退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如果食用过期食品,对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依法追究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赔偿责任,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省会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在没有构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商家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形成了人身损害,消费者可以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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