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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施工总包单位,中标后采购材料和劳务是否还需要招标

建筑工程
2024-01-31 16:57: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具体规定执行解决土解决
  • 施工单位采购材料是否需要招标,要按照施工数额来定。企业原材料限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要进行招标,可以参考:被纳入招投标范围的五类在建项目,如施工合约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各项目单项合约估价均低于规定招标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都需要公开招投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 工期、质量标准等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准;人员配备前后不一 致的,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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