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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假的,但户口本已婚,如何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2-04 13:55:3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婚证是假的,说明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离婚,属于解除非婚同居关系。合法婚姻关系系结婚登记为准。如果户口本上显示男女双方是夫妻关系的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派出所申请更正。
  • 可以先核实一下,是否登记结婚了,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核实结婚证
  • 你好,这种情况起诉离婚,可能法院不会受理。
  • 您好,结婚证是在哪里领的?是事实婚吗
  • 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如果双方的结婚证是假的,那就没有确立夫妻关系,想分开的不需要像夫妻一样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结婚的男女双方居住在一起实质是同居关系。如果没有子女财产纠纷,同居关系的解除只需要单方面的意愿即可,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同居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并且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如果同居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根本不受理。但是,针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同居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双方的一致意见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分割。因此,如果结婚证是假的,双方无需离婚,解除同居关系也无需经过司法程序,分开就可以了。如果对于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离婚证的真假是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的。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为男女双方发给离婚证,并且将婚姻登记情况记入婚姻登记档案的,当事人想要知道离婚证的真假,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询,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查明,该离婚证是真的,还是假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要想知道离婚证的真假,可以到颁发离婚证的民政机构进行查询。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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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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