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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给的误工费太低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2-01 08:29: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出院后根据医院记录,要求各项赔偿,如果对方给付太低,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您好,如协商不成的,可准备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相关证据材料。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这种情况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处理。
  • 把对方撞了,造成对方误工的,应当承担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确实因交通事故减少收入的,应当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误工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承担误工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误工费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把对方撞了,造成对方误工的,应当承担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确实因交通事故减少收入的,应当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误工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承担误工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误工费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被撞了对方全责,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下,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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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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