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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书写小孩子名字和签到女方户籍地小孩名字不一样可以上户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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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21:39: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写孩子改姓协议书的标准: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单独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手续。如一方不同意,而户籍管理机构为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管理机构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你好,孩子的姓氏与入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按出生证上登记的姓名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孩子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也可以自己一个姓。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要父母双方签字后,户籍办理机构才能给孩子更改姓名。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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