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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内部的罚款,有一个3000元的罚款,说是让我必须主动交,不交双倍扣除工资

行政纠纷
2024-03-23 09:16: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原则上,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内部的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也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其次,无论你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建议大家好好沟通协调,尽可能各做退步把问题协商解决掉。
  • 公司内部的罚款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公司因此扣除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扣除的工资。
  • 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若是被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随意罚款违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但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公司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和司法机关才能够罚款,公司是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为什么要罚款?不应该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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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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