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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承包期内出租属于耕地流转吗?租金是否按出租时各农户耕地份额分配,还是按现在增加人口进行分配?

征地拆迁
2024-01-31 10:04: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我们讲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
  • 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
  • 你好!可以找村委处理的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起诉的

  • 土地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形式。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并约定租金数额等。合同一经签订,出租即具有法律效力。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租是村民的权利,需要报村民委员会备案,但不需要村民委员会批准。
  • 土地承包法租金的相关规定是:采取出租方式流转农村土地的应当针对土地出租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经发包方同意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租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归承包方所有,出租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 法律分析: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获取租金,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即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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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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