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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土地多年不耕种被别人怎么处理

征地拆迁
2024-01-30 10:41: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耕田被他人占用的解决办法如下:
    1、留存证据,确定自己现存证据,比如自家的耕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耕地的面积,界限等。另外是留存好对方占地不还的证据,比如经索要还未归还的录音视频等资料。
    2、向有关单位反映并申请调解,向当地村镇政府,村委会反映并申请调解,要求其排除妨害,返还占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法律分析: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耕田被他人占用的解决办法如下:
    1、留存证据,确定自己现存证据,比如自家的耕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耕地的面积,界限等。另外是留存好对方占地不还的证据,比如经索要还未归还的录音视频等资料。
    2、向有关单位反映并申请调解,向当地村镇政府,村委会反映并申请调解,要求其排除妨害,返还占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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