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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转诊治疗吗?

劳动纠纷
2024-01-30 18:27: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人员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在参保地行政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因协议医疗机构医疗基数、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外地治疗的,应遵循“先省内后省外”、“转上不转下”的原则,严格掌握转院标准。需转往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工伤人员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转入外地治疗。因伤(病)情紧急无法按正常程序申报的,可先转外就医。
  • 由主诊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后交由当地社保部门核准审批,同意转院转院的才能享受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 你好,一般是可以的,具体的案情是什么?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你好,在必要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请做好备案。
  • 当然可以转诊治疗。前提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 您好,工伤可以根据医院诊断转诊治疗。
  • 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卫健委和劳动局。
  • 法律分析:在私人诊所治疗能够申请认定工伤。是否构成工伤以及能否申请认定工伤与在哪里就医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是各个地方一般规定: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可能出现部分自费甚至是全部自费。
    若首诊医院为非职工工伤定点医院,应该立即备案并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定点医院,便没有影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在私人诊所治疗能够申请认定工伤。是否构成工伤以及能否申请认定工伤与在哪里就医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是各个地方一般规定: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可能出现部分自费甚至是全部自费。
    若首诊医院为非职工工伤定点医院,应该立即备案并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定点医院,便没有影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因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康复的,应当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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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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