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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违章罚款怎样交?

行政纠纷
2024-01-30 13:45: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步行违章罚款怎样交?你好,询问罚款单位
  • 您好,违章罚款咨询出具罚单的交警部门
  • 违章怎么交罚款:

    1、带上驾驶证,行驶本到附近的交通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大队、交警支队、车管所等)处理违章;

    2、处理中心会给你一张处罚决定书,凭处罚决定书上的单号去各大银行进行缴费即可。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通违章罚款由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交违章罚款需要带上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或非机动车驾驶证,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违章处罚单。当事人应当从收到违章处罚决定书的十五日内,携带好相关证件到当地的行政大厅或者交警队去缴纳罚款。
    现在很多城市有网上警局的业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受到违章罚款的,应当及时缴纳违章罚款,避免生成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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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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