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欠薪的方式。劳动监察大队属于管理欠薪的部门之一。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4、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