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让工人提供两个人的账户给我,分发工资,这样避税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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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避税行为虽然不违法,但避税行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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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建议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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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及到非法避税,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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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个人的帐户发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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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理避税问题与实际情况结合比较好,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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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工资个人所得税按两种情况进行缴纳。
两份工资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方法如下:
1、有关联关系的两份收入,合并按工资进行缴纳。
2、若是兼职,工资按工资标准进行缴纳,兼职那份按照劳务报酬交税。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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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着眼点,一般在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认定。具体为,说服税负人员,在工资标准的调整上施加有利于企业的影响、挂靠所得税各种优惠、提高耗用材料单价避税、在工资问题上的避税(多发加班津贴等等)、人为缩短摊销期限避税、虚列预提费用等,都是合理避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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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