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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于2005年9月5日进温州市北极**工作!由于身体问题在2006年3月1日辞职!公司已批准并口头承诺工资+提成会在3月15发给我!在此之前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当3月17日我去领工资的时候公司以货品少了为由说要扣除我们的工资,并且说少了很多!但是我们刚进公司的时候根本并没有说明库存有多少!并且我们每个月底都有盘点货物,而那时总店长并没有说少货物,而是说差不多!也就是说货物有多少我们并不清楚!到现在我离开了不做了,才说少了几千块钱的货品,并且说提成差不多扣完了,我的提成大概有900多!而且说工资只给我们一半!并说另一半到下个月盘点清楚在给!可是我们并不知道有多少货物,他们说少多少就是多少!我想拿到自己应有的工资报酬和提成!这时我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6-03-20 09:07: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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