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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台吃饭一人喝酒,大家劝说无效,后来他出车祸了,请问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4-01-31 10:16:2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死者的的责任是主要的,明知醉酒不能开车但是实施该行为,增加了自己的风险,而一同喝酒的人有义务制止但是劝阻义务,要承担次要责任,一同喝酒人员此时承担的也只是民事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同台吃饭的人没有强行劝酒、没有灌酒、没有怂恿酒驾,或者没有在酒后有任何不当行为,那么他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你好,你想问的法律问题,我们能帮你解决
  • 你好,这边是如何区分定责的啊
  • 你好!!这个是有一定责任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无劝酒行为不承担责任。
  •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的,一起喝酒的人对事故的造成有过错的有连带责任。如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一起喝酒的朋友也应当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是否有连带责任,需根据情况而定:
    1、一起喝酒后,其中一人出车祸,其他人没有劝酒行为的,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
    2、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1、连带责任的前提不仅是双方对同一问题负责,还要求双方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统一;
    2、按份责任是指按照法定或约定的责任分担比例承担责任。
    在连带责任中,按份责任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责任人约定的;双方都有过错的混合责任。这三种责任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他人是要承担责任的。死者的的责任是主要的,明知醉酒不能开车但是实施该行为,增加了自己的风险,而一同喝酒的人有义务制止但是劝阻义务,要承担次要责任,一同喝酒人员此时承担的也只是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种类似的情形是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一再劝酒结果当场身亡,这种情形也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 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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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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