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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领过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老公离开我20多年了 户口簿记着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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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21:26: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户口簿上显示已婚的问题,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更正。
  •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就是没结婚,没有婚姻关系。即使有孩子,也没有婚姻关系,只是同居而已,至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以后,法律上已经没有这种说法了,所以不算事实婚姻。
    但是双方可以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一方之前未登记结婚,即使生过孩子,其后期登记结婚也不属于二婚而属于头婚。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属于未婚先孕,现在跟第2个人结婚也不属于再婚。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三代以内无血亲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没有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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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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