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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放在班主任那里,结果被偷了

损害赔偿
2024-01-29 15:54: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找家长处理,积极争取
  • 手机被偷了应当报警处理,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如果您认为班主任的行为涉嫌盗窃,您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他们可以帮助您调查此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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