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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汽车撞了。对方主责。我骑电动车次责。我在住院,各种费用自行垫付呢。出院后对方保险公司怎么理赔?我自己也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吗

保险纠纷
2024-01-30 14:09:0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汽车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负担,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向法院起诉驾驶员及保险公司索赔。
  • 你好,先赔付交强险的额度,不够赔付商业险。承担比例要看法院怎么判。
  • 一般需要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多少,你承担百分之二十
  •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不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 不用你自己承担百分之三十。全部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 您好,您可以根据责任花费向对方主张赔偿。
  • 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赔偿的 可电帮你研究下
  • 扣除交强险后你们需要按照比例承担,
  • 双方已经报警解决,联系交警解决,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保险理赔工作的程序一般是:审核保险单与有关单据,查勘灾害事故现场,确定灾害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受损财产是否保险标的,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及确定和计算应赔付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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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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