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继承权的规定主要是:
1、土地承包所得的收益,在承包人死亡时,属于其遗产的范围,其继承人可以继承;
2、承包人承包的林地,在其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土地只能够继承其使用权,而不能继承所有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