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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到工资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1-28 19:41: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一、不给工资怎么办
    1、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的一般情形
    1、如果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比如说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 不给工资处理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要不到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与公司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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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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