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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初中生,在课外班因为重点在于是课外班,老师并不能做到很有效果的对学生的管控,有一个学生上课一直在唱歌讲话,影响到我并影响到老师,如果是时不时吵一下我也能忍不过问题在于他一直在吵老师还拿他没办法,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至少对于我花钱上课外班被影响来说

损害赔偿
2024-02-20 18:07: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则可以找学校处理的
  • 您好 您这边可以投诉的呢
  • 可以和补习班的人沟通一下
  •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法律分析:老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
    如果教师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跪、揪着耳朵拽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严重伤害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的;也应属于法律禁止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教师偶尔轻微体罚学生、没有后果且经教育改正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 那你可向上级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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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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