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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企单位工作二十二年,现住院诊断冠心病心绞痛,单位只给一个月病假,我需要请长期病假静养,但单位总为难我,我应该如何请长期病假

劳动纠纷
2024-01-27 13:51: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申请长期病假需要出具的证明 请病假必须有国家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材料等)和病假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申请“长期病假”的条件要有医院的病休证明,其次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时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现实生活中难免会有职工因为身体患病而需要长期病假,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申请长期病假的,对此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申请长期病假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长期病假请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长期病假”的条件要有医院的病休证明,其次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时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另外,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申请长期病假需要出具的证明
    请病假必须有国家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材料等)和病假条。
    为了严格病假管理制度,企业往往会对出具病假条的医疗单位资质作出一些特殊要求。
    有些企业为了遏制“小病大养、无病装病”的现象,还实行了定点医院制度,要求员工必须在指定医院就诊,否则不予批准病假。对没有履行请假程序即离岗休息的员工,企业一般会认为员工擅自缺勤,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为事假或旷工处理。
    不过,根据新法规,公司这样的规章损害了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是无效的,因为职工可以到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所有医疗机构就诊。
    也就是说这个诊断证明必须是:职工在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医疗机构就诊后出具。
    跟本单位没有结算关系的或者外地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是不可以的。
    当然,为了严格病假管理,企业也可以将定点医院治疗制度改为指定医院复查制度,对长期请病假、反复请病假或认为病假可疑的,可以安排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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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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