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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油站工作,监控说我带电话了罚款五十,这罚款合法吗?

行政纠纷
2024-01-27 11:33: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对单位的处罚不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违法行为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治安罚款,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使用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缴纳。但若罚款数额在五十元以下,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您好,这个问题需要分开说:
    1、关于公司罚款的问题,没有法律赋予企业罚款的权力,也即公司对劳动者实施罚款行为于法无据,是不合法的。但,公司确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
    2、关于公司安装监控的问题,简单讲,公司装监控监视员工,并不必然侵犯隐私权,不一定违法。但应受到如下限制:备案、明示、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严格保密、劳动者有权知悉、不针对特定人等。
    所以,对公司安装监控的行为,是否侵犯员工隐私需要审查;其次,工作时间偷懒应受到惩罚,但一定不是以罚款的形式;最后,劳动者提供劳动过程中有权利,同样也有义务,最基本的义务就是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故,建议认真工作,为企业,也为自己。
  •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交罚款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况判断,如果是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判处拘留,并处罚款的,拘留之后还要缴纳罚款。如果只是处拘留,不需要再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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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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