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携带的物件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
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明确的授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明确的授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