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孩子被他爸爸带走了 联系不上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1-27 09:13: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建议咨询法律服务热线。一般情况子女监护权是父母。若孩子父亲找不到可以登寻人启事,在规定的期限内若还是找不到,只能暂时办理在母亲名下。以后若有孩子父亲的联系方式可以追索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让其承担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
  • 法律分析:由于父母对孩子均有监护权,则孩子爸爸带走孩子算不上违法,实务中警察对于此种情形也无法处理,只能规劝,若您已经离婚可以以不让看孩子为由提起探望权纠纷之诉或者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若未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上都享有亲权,探望权亦未产生,实际行使亲权的一方阻碍对方看孩子或将孩子偷偷藏起来,并不构成对“探望权”的侵犯,不能行使亲权的一方如何救济,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协商。父母双方首先应充分协商沟通,态度和善诚恳。双方都要明白对子女的探视即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子女得到非直接抚养一方照顾、陪伴的权利。
    2、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实在不配合,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