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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工资卡被冻结,现在已经还了一部分,剩下的跟银行协商还款了,工资卡怎么解冻

债权债务
2024-01-26 23:45: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工资卡被冻结了怎么办
    1、工资卡被冻结了需咨询银行冻结的原因,然后解冻。工资卡被冻结原因有:
    (1)银行卡是信用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当事人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2)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当事人的银行卡;
    (3)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是错帐会被冻结,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当事人的账号上,银行可能会把多给的部分冻结掉。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二、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1、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
    2、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
    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
    3、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 工资卡冻结的解冻方法如下:
    1、可以履行执行通知履行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银行卡会解冻;
    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冻结期限届满,银行卡自然解冻。
    工资卡冻结的情况有哪些
    工资卡冻结的情况如下:
    1、往来金额较大较为频繁,银行风控冻结;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冻结工资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出现过异常交易,可能被银行冻结;
    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冻结你的工资卡;
    3、密码三次输入连续出错,自动冻结,24小时后解冻;
    4、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资卡被冻结,一般这种情况下个人工资卡被冻结,有可能是法律办案需要,部分特殊情况需要冻结工资卡等。
    工资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工资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工资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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