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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房的结果要求公开公示合法吗

征地拆迁
2024-01-31 21:43: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法!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受监督。
  • 拆迁补偿安置信息属于应当公布的信息
  • 拆迁估价应当公示。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以,拆迁估价是强制性要求进行公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征收拆迁中涉及的法定程序,如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公告、调查确认及初步分户评估情况等均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程序,一般是需要在被征收拆迁区域张贴公告稿的。如果没有这些公示,肯定属于违法的。

  • 解释如下:
    征地拆迁中,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征地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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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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