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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骗我离婚 在一起同居半年多借了钱 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4-02-01 20:13:1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可以要回,无借条可以尝试其他理由追索,具体可点击下方律师咨询进行沟通
  • 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您这可能涉及诈骗,也可能是民事借贷纠纷。需要详细沟通
  • 您好,建议您准备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可以向他要回借款,如果不给打个欠条,依法起诉解决
  • 可以整理一下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 您好可就欠款纠纷事宜进行咨询。
  • 您好,属于借用的话可以要回。
  • 您好,可以要回,起诉对方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可以要回的,但是恋爱期间一般都没有写借条,贷款人须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成立,否则极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导致法院不支持贷款人的还款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来,你先找对方要,对方同意就行,如果不同意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进行裁量。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条件就会要求对方退还,不符合条件那就不会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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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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