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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有人拍我的视频发到群里面我可不可以告他?

损害赔偿
2024-01-26 22:57: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涉嫌侵犯隐私,可以主张赔偿
  • 有没有侮辱诽谤的内容?


  • 您好,被人偷拍视频可以告他。偷拍行为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行为还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如果未将偷拍的内容传播出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将偷拍的内容传播出去,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被别人拍视频,本人可以去法院起诉。除了有关机关要调查取证之外,任何人不经过本人允许就拍摄照片,并上传到公众平台,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公民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有权禁止别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偷拍视频上传网上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被偷拍者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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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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