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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山西省退休职工遗属每个月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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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10:00: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丧葬补助金的计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经办参数由省社会保险局在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系统中统一配置。
    (二)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2.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办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一年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3. 计算抚恤金所使用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4.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以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死者的遗属。退休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法律依据: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死者的遗属。退休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工资是上班的劳动报酬,企业退休人员退休之后,原用人单位就不再发放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发放标准是5000元至6000元,抚恤金发放标准是15000元至16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结合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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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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