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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整理货物时,把纸张放在地上,客人踩到纸张不小心摔倒,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2-02 16:49: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作为超市的工作人员,你有责任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和整洁。如果你在整理货物时把纸张放在地上,导致客人踩到纸张摔倒,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如果你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你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因此,建议你在整理货物时,注意工作区域的安全和整洁,避免将物品随意放置在地上。如果客人因为你的行为摔倒受伤,你应该及时向客人道歉,并协助客人就医。同时,你也应该向超市管理部门报告此事,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存在过错,超市需要承担责任,你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顾客不小心在超市摔倒由超市赔偿相关费用,超市有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安全注意义务的除外;如果顾客的摔倒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而超市尽到了注意义务,则超市补充赔偿;第三人侵权的,超市先行赔付之后,可向侵权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若顾客在超市摔倒,是因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管理者共同承担责任;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一般来说,如果你在超市内放置了纸张并导致了客人摔倒,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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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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